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自備環保杯 響應環保享優惠

自備環保杯 響應環保享優惠
 記者吳思怡/報導
  近年來購買外帶式飲料已成為大部分民眾一般消費習慣,使得一次用外帶飲料杯被大量使用,估計全國包含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每年使用一次性飲料杯約達15億個,飲料杯材質多為紙杯、塑膠杯及保麗龍杯,其材質消耗大量自然資源,所以有必要強化源頭減量。日前環保署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2項公告「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以及「連鎖速食店業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規定販賣業者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並執行資源回收工作,經環保署調查全國已超過41個品牌,共計有1萬2千家以上門市,有意願配合提供自備飲料杯折扣優惠,優惠方式包括現金折價、集點折扣或飲料加量等。另外,民調顯示,有超過7成的民眾表示願意自備飲料杯享受折扣優惠措施。
  環保署表示,本公告實施後,規定連鎖速食店、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飲料店提報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經環保署核可,不限消費者自備的飲料杯品牌,均提供自備飲料杯折扣優惠。以鼓勵民眾使用可重複可用之容器,達到源頭減量,減少自然資源消耗之目的。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如果鄉親朋友多使用可重複使用之飲料杯,年度減少使用一次性飲料杯30%估計,一年約可減少使用4.5億個一次用飲料杯,可減少砍伐11萬棵大樹。所以環保局呼籲民眾養成自備飲料杯的環保生活習慣,並配合業者提出的自備飲料杯折扣優惠方案,除了環保、省錢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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