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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花蓮縣衛生局掃蕩食品稽查 餐飲公會力挺


花蓮縣衛生局掃蕩食品稽查 餐飲公會力挺
  記者陳品雯/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連日以來動員全縣稽查隊八百餘人次,展開全面性蔬果安全稽查,這史無前例的大行動,不僅得到消費者喝彩,包括花蓮縣觀光旅館公會、花蓮縣餐盒公會、花蓮縣、花蓮縣烹飪公會、花蓮縣餐飲工會、花蓮縣健康美食協會、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以及花蓮著名大餐廳等餐飲團體業者共同出面,連袂以具體行動,公開宣示力挺花蓮縣衛生局全面稽查行動,拒絕農藥殘留蔬果進入花蓮餐飲食品界。
  衛生局長徐祥明對於業界反農藥殘留蔬果的自發性團結行動,表達高度稱許。徐祥明表示,花蓮縣政府與民間業者合力防堵農藥殘留蔬果進入市場,非但能保障全縣三十四萬鄉親飲食安全衛生,更能讓每年超過八百萬的觀光客們享有優質的健康美食。徐祥明進一步指出,只要花蓮業者們團結一致,拒絕採購來路不明或是無法提出合格檢驗證書的食材,便能率全國之先,建立起花蓮健康美食特色,為花蓮的觀光、名產、以及所有餐飲食品奠定健康的品牌形象。
  花蓮縣觀光旅館公會陳惠慈理事長及各大食品相關公會團體代表,16日出面感謝縣長傅崐萁全力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也特別對衛生局辛勤努力為全縣把關,表達萬分感謝。餐盒公會理事長賴慈讓、糕餅公會理事長李永楠、烹飪公會理事長林俊彰、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經理林連明、美侖飯店副總經理潘勳、福容飯店經理楊文秀、翰品酒店協理林秀珍、宗泰食品協理陳文貴、花蓮縣餅經理林素珍等代表均一致表示,花蓮各大業界將響應花蓮縣衛生局的行動,發表三大宣言,第一拒絕採購來路不明食材,第二要求食材供應商必須提出合格檢驗證明,第三採購食材將以在地食材為優先。
  徐祥明再次強調,過去部分業者存有錯誤觀念,認為蔬果殘存農藥是上游業者的責任,不論批發或承銷商完全不必負責。這全然是部分業者的個人意見,與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及消費者保護法完全背道而馳。如果業者販賣來路不明食材,或未要求供應商提出合格檢驗證明做好自主管理的把關工作,一旦被衛生局查獲販售或使用的食材農藥殘留或動物用藥殘留超出標準,將可依法裁罰最高新台幣六百萬元罰鍰。
  觀光旅館公會陳惠慈理事長及蔬菜運銷合作社林連明經理共同表示,透過衛生局與業者共同努力,必能為花蓮餐飲食品建立非常好的品牌形象,不但保護消費者,更能強化花蓮飲食產業的市場競爭力。拒絕販賣有害消費者健康的產品,這本來就是業者的基本法律責任,也是殷實商人應該做到的最基本條件。合作社及花蓮餐飲食品各界一定會支持花蓮縣衛生局的政策,共同營造花蓮優質的健康飲食環境。
  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率各科室主管會見業者代表,共同宣示花蓮捍衛消費者飲食健康的決心與魄力。花蓮衛生局不僅對果菜市場及外縣市運菜車進行稽查,也將對零售、批發及超級市場、量販店、觀光飯店、學校營養午餐團膳業、筵席餐廳、所有醫院及監獄等大型膳食機構企業經營者進行稽查與輔導,要求所有業者必須共同做好保護消費者健康的把關工作。

圖:各大餐飲食品業者代表支持花蓮縣衛生局的食品稽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