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彩虹夜市擬禁止汽機車進入

彩虹夜市擬禁止汽機車進入
 記者吳佳俊/報導
  昨天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在交通聯席會報上,在「花蓮彩虹夜市區域內道路封路計畫」提案中指出,花蓮市陽光電城周邊福町路、北濱街、博愛街於102年度由縣府進行「南濱臨時夜市工程」與「南濱臨時夜市第二期工程」。
夜間時常有汽、機車穿梭於夜市內,對遊客及民眾造成安全威脅,將規劃為行人徒步區,禁止汽機車進入。
  彩虹夜市第一期工程於福町路設置攤位135攤,102年底完工,103年1月24日試營運;第二期工程於北濱街設置攤位143攤、博愛街設置攤位122攤,預定103年下半年度完工,全區合計400攤。前開路段周邊目前並無住戶,多為空地及公有地;中央為陽光電城公園綠地。福町路旁、夜市攤位後方為六期重劃區,前開路段除各項活動日外,平日鮮少有車輛出入。近期彩虹夜市完工部分已開始營業,惟夜間時常有汽、機車穿梭於夜市內路段,影響行人及遊客安全甚鉅。
  因此觀光處指出,參酌台北市、基隆市觀光夜市之規劃方式,夜市內攤位範圍路段每日下午6時至11時禁止汽、機車進入,以維護遊客安全。道路範圍內除作行人徒步區外,容許攤販於封路時段於本府規定範圍內擺設垃圾桶、桌椅、站立式臨時廣告看板等,並於營業結束後移除。夜市各出入口設置ㄇ字型反光車擋,並加設無障礙空間。辦理事項為封路公告立牌及夜市平面圖立牌製作,除於適當區域設置公告立牌外,並參酌知名觀光夜市作法,於出入口設置平面圖。各出入口車檔設置方面,本夜市範圍內道路將由建設處預計於103年11月鋪設大理石鋪面,並暫以放置路錐方式辦理,後續將配合建設處工程進度設置觀光夜市造型車檔。

圖:為維護行人安全,縣府預定將彩虹夜市晚間設為行人徒步區,禁止汽機車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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