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 星期一

花蓮市狗便稽查告發3件

花蓮市狗便稽查告發3件

  花蓮市公所以「清狗便」為重要的環境政策,從去年3月起,經過近一年的宣導期,市公所今年開始執行狗便稽查,截至目前為止,已開出三件遛狗未清便的告發單,並依照花蓮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開罰1200元,如飼主還有累犯行為,得連續告發、罰款;花蓮市清潔隊長蔣大欽呼籲民眾「遛狗繫狗鍊、遛狗不留便」,共同維護花蓮市乾淨、優質的生活環境。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市公所以「清道」、「清狗便」、「推路平」為三大工作重點,去年開始,針對清狗便,市公所清潔隊除了召開專案會議、進行問卷調查、輔導社區環保志工成立狗便巡查小組外,負責市區公園綠地維護工作的花蓮市工程隊,在公園裝設監視器,除了記錄公園公設使用情況外,也強化狗便巡查效率,同時加強宣導,希望民眾養成「遛狗不留便」的生活習慣,維護環境清潔。
  蔣大欽說,開單告發並不是環境政策的最終目的,而是希望民眾有所警惕,根據花蓮縣政府已於三月份頒布「花蓮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其中第四條載明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攜帶動物應備有動物排泄物之清理器具,隨時清除排泄物,如果沒有攜帶清理排遺器具的狗主或管理人,可開罰12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而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遛狗未清狗便者,最高罰金為6000元。
  市公所指出,花蓮市為觀光之都,環境清潔就是優質觀光城市的指標之一,透過勸導、稽查、開罰等多重管道,讓民眾共同維護清淨家園,共同享有乾淨、舒適的生活空間,也擦亮花蓮這塊「觀光都市」的招牌。

圖:公園監視器拍攝到狗兒隨地便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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