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花蓮縣衛生局再度展開全縣蔬果大稽查


花蓮縣衛生局再度展開全縣蔬果大稽查
 記者林茂/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為了保護花蓮縣民飲食安全,確保本縣觀光消費品質,從五月份起展開大規模宣導,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並同時展開全縣蔬果安全把關稽查行動。衛生局長徐祥明表示,今年五月份全縣檢驗蔬果檢驗量多達四千餘件,是平常的三倍量,但經由業者們的配合,五月份不合格蔬果銷毀數量由過去每月平均2.1公噸降低為0.6公噸,顯示業者們自主管理成果已見提升。

檢出農藥 銷售及餐飲業者也需負責
  部份蔬果銷售業者誤以為只有使用農藥的農民才必須負責,這種想法完全是不瞭解國家法律所致。花蓮縣衛生局為了幫助業者避免誤觸法律,特別透過宣導及稽查等工作,提醒所有蔬果銷售業者及餐飲業者必須注意販賣或選用食材的安全性。花蓮縣衛生局提醒業者們進貨時,應要求供貨商提出蔬果合格檢驗證明,或是業者採用自主管理方式自行檢驗,避免提供消費者危害健康的不合格蔬果。

三層把關 保護大眾飲食安全
  徐祥明表示,目前花蓮縣對於蔬果安全把關非常嚴密,採用三層把關方式,第一關係由農政單位對於農民的產地安全把關。第二關則是蔬果運銷合作社及農會處理中心進行第一線篩檢自主管理。第三關則是由花蓮縣衛生局抽驗的蔬果會進行多達215項農藥殘留檢測。依據我國法令規範,由業者所做的自主管理,發現農藥殘留只須自行銷毀不須受罰,但若係衛生機關查獲不合格者,依法必須進行裁罰。徐祥明特別呼籲,保護大眾飲食安全是最重要的事,希望所有業者都能做好自主管理把關工作,既能獲得消費者信賴贏得好商譽,並可避免受到重罰。

消費者應建立警覺意識
  徐祥明建議所有消費者,除了衛生機關加強把關之外,民眾也必須建立良好的消費警覺意識。民眾選購蔬果時最好選擇能提供有快速篩檢合格檢驗報告或具有CAS標誌的產品。另外消費者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以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再用水浸泡10~20分鐘,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3遍,即可將殘留農藥洗出,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圖:衛生局再度展開全縣蔬果大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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