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檢警詐欺集團 不法所得逾千萬
記者吳佳俊/報導103年11月份花蓮縣民眾接獲詐騙集團電話,詐騙集團成員利用民眾相信司法人員及配合執行國家公權力之心理,自稱是檢調人員,告知可能涉及刑案,案件在地檢署偵辦中,必須將銀行帳戶存摺、印章交付託管等語云云。被害人因而將存摺、身分證、印章交付歹徒,陸續於金融機構將被害人存款提領一空,金額達新臺幣2百餘萬元。
案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三隊、花蓮分局、吉安分局偵辦,經抽絲剝繭、分析比對影像並鎖定該集團成員,認時機成熟於104年2月3日兵分多路前往臺北、桃園地區,將主嫌宋○○、黃○○、邱○○、吳○○等人查緝到案。
調查發現涉案之成員均係同學關係,年齡大都18-20歲間,由海外詐騙電信機房聯繫在臺首腦宋○○,並由宋嫌招攬調度車手,犯嫌黃○○、邱○○、吳○○則負責提領詐騙贓款,成員可獲取詐騙金額之2%作為酬勞。初步估計短短2個月內該詐騙集團詐騙金額已達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專案小組將持續清查共犯及所涉其他案件。
農曆春節假期即將來臨,花蓮縣警察局再次呼籲請民眾確實牢記反詐騙3步驟:1聽—聽來電內容,2掛—掛斷電話、3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特別注意切勿隨便交付自身存摺帳戶或提款卡,而遭不法分子利用,另外,也請鄉親見到可疑人士提款過久或持多張提款卡(銀聯卡)能隨時與警察機關聯繫,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圖:警方逮捕假冒檢警詐欺集團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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